办理材料:
1、《购买公有住房审批表或《集资建房界定产权比例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2、《集资建房产权比例计算附表原件及复印件;
3、房改办出具的交款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泉州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取/转移申请书;
6、《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卡或《联名卡;
7、提取配偶及直系血亲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合法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额度:
申请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0%。
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房改交款通知单所注明的账户。
申请提取次数:
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银行办理。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办理场所:
各县(市、区)管理部及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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