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职工购买二手房,需办理住房按揭贷款申请提取
申请方式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下午15:00-18:00
受理地点: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管理部
所需材料
(1)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
(2)不少于总房款20%的首付款银行交款凭证
(3)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4)《房管部门个人二手房转让登记受理单原件或契税完税证明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
(5)提取配偶及直系血亲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合法关系证明原件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批→办结(即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