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改制包含分立。公司改制是指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情况,结合公司改制目标,采取合并、分立、转产等方式对原业务范围进行重新整合。因此,分立属于改制的一种形式。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改制方案制作要点
企业改制(重组)方案一般应写明以下一些要点:
(1)发起人概况:这部分应介绍发起人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经营业绩、资产状况等。
(2)改制设想:即写明本次改制想达到的目的。(具体地说,便是使企业改为怎样一个符合上市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
(3)改制原则(重组原则):是指本次改制、重组的每一过程均应遵守的指导性原则。一般有以下几个原则:减少关联交易原则;杜绝同业竞争原则;产权明晰原则;组织机构合理有效原则;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即资产优化)原则等。
(4)重组方案:即重组内容,是改制方案的核心,其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资产重组:要涉及到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等不同类型的资产。其中主要有厂房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账上流动资本股权等,要对以上的内容一一作出处置的说明。
债务重组:即采取债务随资产走的原则,按资产重组的方案决定债务重组。
人员重组:是指对原企业所有人员进行分流、安置或进入新股份公司。
业务重组:一般也是随资产重组而定的,但也往往涉及到关联交易,如:进出口代理、产品销售代理等。
重组后企业的内部管理机构:即改组针对新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置一套行之有效的、符合有关要求的内部组织治理机构。
关联交易:是指被改组企业并未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这样,股份有限公司在成立后与原企业之间所进行的交易。企业改制方案中应写明所有的交易关系。
同业竞争:即拟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与原企业之间还有着相同的业务,这样,便存在着同业竞争问题。企业改制方案中也应给予说明。杜绝同业竞争是公司上市的一个基本原则。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结构和募股计划:要写明股本总数、比例等具体数据;募股计划中最重要的一点便是股票发行价格。
募集资金投向:要说明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存续部分的管理:存续部分是指原改组企业将部分资产投入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后剩余的资产。企业改制方案应说明这部分资产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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