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开发区工作的李女士打来电话反映说,她是一名企业职工,前不久因工受伤了,在医疗期间,单位没有给她支付相应的医药费和工资。李女士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她想咨询一下像她这种情况是否可以享受相应待遇。
针对李女士的问题,记者立即连线市劳动保障投诉中心,工作人员答复说:职工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首先应到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费用由单位承担。对于在工伤期间,工资是否应该照常支付,工作人员解释说: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全文34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