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个理赔案件,应收取客户的单证、资料包括:
1、保单资料;
2、客户身份资料;
3、填写单证资料;
4、相关证明资料。
(二)以上所提供的单证、资料要求齐全、真实、清楚,提供复印件应提供原件供柜面人员核对。
(三)正常续保的,含有疾病保险责任的险种保单,由于疾病原因造成的保险金给付,出险在观察期内的,需提供上一年度所承保的保单。
如何搜集客户的调查资料
1.委托国内外咨询公司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咨询公司作为一种信息产业,具有业务网络较广、速度较快、信息准确的优势,应充分利用这个有利于的渠道对指定的交易对象进行全面调查。
2.委托国内金融机构及其国外分支机构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一般的企业均与金融机构有业务往来,通过金融机构调查客户的资信尤其是资金状况是比较准确的。我国银行与国外各地银行一般都有代理关系,可以通过他们来调查国外客户的资信情况。
3.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驻外经济机构调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般掌握有客户的注册情况、资金情况、经营范围、经营历史等,所以是获得客户材料极为可靠的信息途径。如果是国外客户,可委托我驻各国的商务参赞处帮助了解,一般的大使馆、领事馆都可向本国调研人员提供信息资料。另外,我国一些大公司的驻外业务机构也可以帮助了解客户的资信情况、经营范围、经营能力等。
4.请求老客户及行业协会、商会等提供材料。与本企业长期合作的老客户及包销商、代理商也能提供一些必要的材料。国内外一些城市中大都设有行业协会、商会等促进贸易的民间机构,可以利用这些机构了解国内外客户的资信状况,尤其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中小企业的情况。
5.通过各种新闻媒介搜集资料。国内外各种权威性报纸、杂志、书刊和国内外各大通讯社、电视网经常会发布有关的经济、外贸资料,其中往往涉及到某些企业的情况,要善于从中获取线索。
上述的客户材料,均属于通过间接途径获得的二手材料,仅仅依靠这些间接资料还不够完备,还应尽可能地广泛搜集第一手材料。
1.谈判材料。通过谈判所获得的客户材料是重要的一手材料。因为在谈判中,对方的经营作风、经营能力及对本企业的贸易态度都会得到体现,谈判中也往往需要涉及到客户的资本、资金、目前的经营状况等资料,所以,谈判是搜集客户资料的极好机会。谈判材料包括谈判记录、谈判摘要、主谈人的总结等。
2.业务往来函电。一般单位都保存有客户往来函电资料以备查阅,包括询价、发盘、还盘、接受等交易磋商函电,也包括执行合同,争议处理等来往函电。这些函电可以全面反映客户的经营品质、经营作风和经营能力,反映客户关注的问题及其交易态度等。
3.其他途径。如通过派出的考察团、推销团或访问团等直接获得客户的材料,通过商品博览会、展销会、洽谈会等获取客户的有关数据信息资料。
通过各种途径搜集到所需的资料后,必须对材料进行鉴别、整理、加工。在通过周密调查、加工处理后所得的情况与事实的基础上,围绕客户的资本、资金情况、信誉、业务能力等作综合评价,以便于比较准确地选择贸易对象。
1.基本客户。这类客户的特点是资金雄厚,经营作风好,有较强的业务能力,与本企业有广泛良好的合作,这类客户是开展贸易的重点客户,可考虑扩大与他们的贸易往来,在日常交易中应优先与这类客户成交,并可给予必要的优惠。
2.一般客户。这类客户的特点是信誉好,但资金、能力一般,与本企业成交的量、次有限,多数是与本企业有很好贸易关系的中小客商。对这类客户可根据他们的情况,利用他们信誉好、履约好的长处,逐步扶持发展。
3.可往来客户。这类客户,本企业只有初步的函电往来等接触,没有成交记录,有待从业务中进一步考察鉴定。可适当与之开展业务,但成交量不宜过大。
4.停止往来客户。这类客户经营作风差,信誉不佳,不宜与之进行大规模的贸易往来,确有必要进行交往时,也要十分审慎,并需备妥各种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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