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辞职劳动局劳动仲裁怎么做
劳动局不是劳动仲裁的仲裁机构,所以不能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在离职后的一年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辞职劳动仲裁申请提交后多久开庭
劳动仲裁申请提交后开庭时间是一般不会超过二十五天,劳动仲裁要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后有结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时间还可能会延长,延长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三、辞职劳动仲裁申请所需材料
1.仲裁申请书。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如申请人为劳动者,则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申请人为用人单位,则应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手续。
3.被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如被申请人为用人单位,则应当提交该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如被申请人为劳动者,则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三条 【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n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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