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对于耕地的征用补偿标准如下:
旱地,每亩平均可获得补偿金额为5.3万元;而水田每亩的平均补偿金额则为9万元。
至于菜田,其每亩的平均补偿金额约为15万元。
同样的,对于基本农田的征用补偿标准也有着明确的规定:
旱地,每亩平均可获得补偿金额为5.8万元;水田,每亩的平均补偿金额为9.9万元;而菜田,其每亩的平均补偿金额约为15.6万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全文31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