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职工医疗期间被解除可以要求恢复期间的工资吗
如员工遭受工伤并构成伤残等级评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主张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多项权益。
前述第一种补助金可以在劳动关系持续期间予以请求支付;而后两种补助金则应在劳资双方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后予以支付。
另外,对于因工伤缘由而受到辞退处置的员工而言,其离职赔偿应当根据该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予以结算。
每满一年即可获得相当于一个月额定工资的补偿;若工作年限超过半年但不足一年,则按照一年的标准进行核算;反之,如果工作年限未满半年,则仅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额定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工伤休假期间绩效工资有吗
在受雇期间,由于受到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无法正常工作,员工在此期间将无法享有原本应得的绩效工资待遇。
关于绩效工资的计算方式,实际上它主要由员工的个人绩效以及组织整体绩效两个方面构成。
若员工无法正常出勤,那么他们的个人绩效也自然无法得到体现,继而影响到整个组织的整体绩效,最终也无法获得相应的绩效工资。
换言之,绩效工资的取得与其个人与组织绩效紧密相连,缺了其中任何一环都无从谈及绩效工资的发放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n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n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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