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它相关证件。
1.二手房交易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它相关证件。
2.产权证书是指“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资格证件是指查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例如:代理人要查验代理委托书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等等。
3.其它相关证件是指:出租房产,要查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共有房产,要查验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的协议或证明等。
二手房交易流程
结合实践情况,二手房交易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了解相关的情况。意思表示一致的,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二)买卖双方共同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三)管理部门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
(四)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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