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又离不了的情况,可以像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起的诉讼是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夫妻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并且没有缓和的可能,法院就会判予离婚的请求。但是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先进行夫妻双方的调结工作,如若感情确定已经破裂的,并且调结无果的,会准予离婚。
领了离婚证后又不想离婚的怎么办
领了离婚证反悔怎么办?
1.对离婚这一决定反悔,不能向法院起诉
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的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其婚姻关系即正式解除。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然,如果双方愿意,可以办理复婚手续。
2.对问题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后,对于财产问题反悔,可以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但是只有订了《民法典》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才会依法判决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否则将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对原告的要求不予支持。
3.如果《离婚协议书》没有约定的事项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探视时间、子女姓氏,可以向法院起诉,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会依据法律作出判决。
4.如果因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事项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该起诉的权利只能在发现上述行为之日起2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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