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律师可以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如何选择好律师
1、如果你的案件是常见,几乎每个律师都能够处理。就要注重律师的高效性,因为时间也是成本,负责任的律师会在更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
2、如果你的案件属于风险较大的,建议采用风险代理,先支付少许办案费,将律师费与办案效果挂钩,这样才能够督促律师更好的为结果工作。
3、如果你的案件一潭死水,那么你需要找一个将死马当活马医的律师。没有证据等于没有赢的可能性,但是万事并非绝对,一个好的律师能够从细节上下功夫。没有证据,可以创造证据。没有机会,可以制造机会。让你原本没有希望的案件重获生机。
虽然请律师是用来打官司的,但是一个好的律师会尽力通过非诉讼的方式为你省时省力的解决问题,不走法院途径或者不等司法冗长的流程就将你的问题解决于无形。
一、以法官欺骗律师要求回避可以吗
不可以,法官欺骗律师不属于回避的条件,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继续承办的除外:
(一)接受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被害人的近亲属的;
(三)同一律师事务所接受正在代理的诉讼案件或者非诉讼业务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所委托的其他法律业务的;
(四)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存在法律服务关系,在某一诉讼或仲裁案件中该委托人未要求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其代理人,而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该委托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
(五)在委托关系终止后一年内,律师又就同一法律事务接受与原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对方当事人的委托的;
(六)其他与本条第(一)至第(五)项情况相似,且依据律师执业经验和行业常识能够判断的其他情形。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告知委托人利益冲突的事实和可能产生的后果,由委托人决定是否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
委托人决定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的,应当签署知情同意书,表明当事人已经知悉存在利益冲突的基本事实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以及当事人明确同意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