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拆迁的有拆迁补偿吗
只要符合拆迁的条件就应当给予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拥有房屋所有权,被政府拆迁的,应当对房屋所有人给予补偿,应当向被征收人给予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还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二、房屋拆迁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拆迁)。
(六)、裁决拆迁。
(七)、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的义务。
三、拆迁遇到纠纷怎么处理
1、行政裁决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3、行政诉讼
当事人的房屋拆迁纠纷对行政裁决不满的,可以进行行政诉讼。但是行政诉讼有个前置的条件,行政裁决后对其裁决结果不满意的,可进行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满意的可依法进行行政诉讼。
4、补偿协调裁决
是指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
只要当地出了拆迁政策,就可以确定申请拆迁的有拆迁补偿吗,拆迁是会涉及到一笔补偿费,不管是申请的拆迁还是拆迁方主动要求拆迁的,只要在拆迁的范围之内被拆迁方就可以获得赔偿,因此,在拆迁时就需要双方多协商,只有协商清楚拆迁方才能实施拆迁行为。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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