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及到职业健康检查这一范畴,那么公司要求员工自掏腰包参与体检活动则显然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依据我国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中的明文规定,在有关职业健康检查的实践过程中,作为雇主方,应该全面、真实地向医疗机构提供下列与职业健康检查相关的必要信息,同时履行相应的检查费用支出义务:
(1)详细介绍企业自身的基本概况,例如企业规模、主要经营领域、经营历史等等;
(2)详尽列举所有可能存在于工作场所内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型,以及这些有毒有害物质的直接接触者名单、具体的岗位或工种、接触时间等重要信息;
(3)按照法规要求,定期对工作场所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与分析,并将相应的评估报告呈交予医疗机构参考。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在职业健康检查中,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以下职业健康检查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承担检查费用: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岗位(或工种)、接触时间;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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