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不给户口本怎么迁户口,可以起诉主张侵权,也可以重新挂失补办。另外也可以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因户口本没法拿到,因此可确认其已遗失,在户籍部门补发时将户口顺便迁出。男方不愿意拿出户口本而导致户口无法迁移,对此可用两种方法解决:1、确认户口本确在男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2、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因户口本老是没法拿到,因此可确认其已遗失,在户籍部门补发时将户口顺便迁出。
一、男方一直不肯给户口本我要再婚怎么办
如果对方不给户口本,可用以下方式解决:
1、是确认户口本确在对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
2、女方凭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单方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分户手续,办理一本只有女方一人名字的户口本。
离婚后再婚户口迁移,带离婚证、户口本到公安机关办理分户就可。可以自己立户,如果自己暂时无固定住址,也可以上到父母或其他家属的户口上,把他们的户口本也带上。
当然,也可以直接分户,就是两个户口本,两个人都是户主,但是家庭住址是一样的。很方便办理的,在户政窗口,民警会根据自己的现实情况帮自己选择。
二、补办结婚证必须到档案局查档案吗
不需要,补办结婚证一般情况下,近十年的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当天即可拿到新证。登记结婚已经超过十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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