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是什么
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是要约和承诺。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二、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继续履行可以吗
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继续履行可以。合同期限届满,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签合同可以代签吗
合同一般应由本人签署,合同不是本人签字而由他人代签,是否有法律效力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代替签字的;被代理人明知他人以自己名义在合同上签字而未作否认表示,则签字有效,合同也有效。
2.他人在无权代理、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情况下代替被代理人签字的,经被代理人追认或符合表见代理的,该代理签字有效,合同也就有效。
3.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则所签合同无效,对被代理人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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