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涉及股东知情权纠纷的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在企业清算完毕并办理注销登记前,企业的民事主体和诉讼主体资格仍然存续,只是不能从事经营活动。因此,股东要行使知情权,可以直接起诉公司。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知情权的义务主体是公司。因此,涉及股东知情权纠纷的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在企业清算完毕并办理注销登记前,企业的民事主体和诉讼主体资格仍然存续,只是不能从事经营活动。因此股东要行使知情权,可以直接起诉公司。
公 司 被 吊 销 营 业 执 照 后 , 如 何 行 使 知 情 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仍然享有知情权。公司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安排相关人员到公司清算组进行清算,并在十五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注销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公告注销登记,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发给注销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因此,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仍然可以行使知情权,但需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和注销登记。
总之,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涉及股东知情权纠纷的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而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股东仍然可以行使知情权,但需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和注销登记。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全文80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