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申请人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可提出本行政许可申请:
(1)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3年以上;
(3)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二、办理材料
要求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核对后退回
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核对后退回
由公安交警部门出具
到符合要求的相店拍摄照片并提供《广东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照片校验回执》
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核对后退回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网上办事大厅http://wsbs.meizho.gov.cn/portal/department/department!detail.action?hot=3orgId=225835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平远县大柘镇站前路59号
五、办理时限
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平远县交通运输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2010年)
第十九条申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出租汽车经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并提交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相关材料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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