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工时是否按当班计算?
综合工时制是指按周、月、季、年时段综合计算工时,但平均工时和平均周工时应与法定标准工时基本一致。我国劳动法有三种工时制度,即标准工时制度、综合工时制度和不定时工时制度
我国劳动法有三种工时制度,即标准工时制度,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
中国实行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有条件的企业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由于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一些企业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要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符合条件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对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劳动者,企业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安排其余劳动者。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和工资分配办法,企业以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但日均工时和周平均工时应与法定标准工时基本一致。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期间,某一天(或某一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4小时(见《劳动法》第三十六条)。但是,综合计算期间的实际工作时间总和不得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和,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和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予以支付。此外,平均延长工作时间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整个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平均工时总数不超过该周期内的法定标准工时总数,则综合计算周期内只有某一天(或某周、某月、某季度)超过法定标准工时,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不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对实行非正常工作时间、综合工作时间等其他作息方式的职工,企业应当依照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的有关规定,确保员工健康,充分听取员工意见,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保障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和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对下列行业的职工实行综合工时制:(1)交通运输、铁路、邮电、水运、航空、铁路、铁路、铁路、铁路、铁路、铁路、铁路、铁路、铁路、铁路、铁路、铁路、铁路、铁路、铁路、铁路、铁路、铁路、铁路、铁路、铁路、铁路、铁路、铁路、铁路、铁路、铁路、铁路、铁路、铁路、铁路、,(二)地质资源勘查、建筑、制盐、制糖等行业的职工,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3)其他员工谁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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