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收养人可以继承收养人的财产吗
被收养的子女,对养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也就是说,具有第一顺序继承权的子女,是包括养子女的,养子女也有法定的继承权。
二、未成年人能否代替过世的父或母继承遗产吗
未成年人能代替过世的父或母继承遗产,因为根据《民法典》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并没有放弃继承,代位继承人有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三、女儿嫁出去能否继承父母遗产
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嫁出去的女儿按照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而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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