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诉期多久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诉期:
1.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诉期限是五年;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期限是十年;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追诉期限是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诉期逾期怎么办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诉期逾期,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诉期意义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诉期意义包括:
1.追诉时效制度并非对犯罪的纵容,而是体现了法律的预防、教育与保护目的。
2.追诉时效的设置可以鼓励犯罪人改过自新,若在法定期限内未再犯罪,表明其已有悔改之意,无需再受处罚。
3.及时的刑罚可以对潜在的犯罪者起到警示作用。
4.考虑到社会稳定和人与人之间的和解,对于时效过后的轻微犯罪不再追究,有助于维护社会和谐。
5.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八节 时效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n(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n(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n(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n(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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