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金额的取证事宜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我们可以通过死者的常住户籍资料以及身份证明来核实其实际年纪;
若死者尚不足60周岁,那么依据法律规定,其赔偿金额应当以20年作为基数进行计算;
至于超过六十岁年龄段者,每增加值一岁便需扣除一年的赔偿费用,直至满75周岁为止,此阶段仅按五年计算;
其次,需要关注到受诉法院当地城镇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纯收入的具体标准;
最后,还需要了解并提供死者生前生活居所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城镇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纯收入水平,同时也需要提供关于该处住所及其时常居于之地的相关证明文件(:
户籍证明文件及房产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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