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机动车号牌补发办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时间:2023-05-11 08:27:31 22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长春市机动车号牌补发办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条

二、长春市机动车号牌补发收费的规定

收费项目名称:号牌工本费。

缴费环节:审核通过之后

收费标准: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80元;挂车反光号牌每副5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300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每副4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摩托车反光号牌每副7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50。

收费依据:

1、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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