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有多种,不同位置的停车场管理部门不一致,具体如下:
1、普通地下停车场,小区单位内停车场归物业公司管理的,或者业主委员会管理的。
2、公共停车场,最初为政府投资或者引入市场投资建造的,管理会归专门成立的管理公司管理。
另外公安机关交警管理部门负责对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起监督作用。
一、物业公司收取停车费合不合理
物业如果有停车场收费许可证合理的收取停车费是法律规定允许的,但是《民法典》明确规定小区停车场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租赁车位要扣除管理成本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如果物业有停车场收费许可证,业委会与人家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包括了停车场的管理,收费是许可的。而且停车费要扣除物业服务成本用于小区不能带走的,如果物业要改变公共区域的用途,要通过广大业主的同意,我估计是业主委员会同意了物业才能划线停车。要知道这个费用的收益是在人家扣除管理成本后全部要给业主的,一半的做法是放进专项维修资金,或者补贴在物业费里,还有些小区物业是在年底用这些钱给业主发红包的。
第一:物业收取的停车费主要用于:经营成本、酬金和利润。
第二:如果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则收取的停车费中还有部分利润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实际中,物业公司经常对外公布,停车费主要用于弥补物业管理费的不足)。
第三:关于停车费的收益是不是属于全体业主:
一网友观点:有权属依权属、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归业主。对应即是:如有开发商持有产权证,则归开发商所有,若开发商没有产权证,则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如与全体业主明确约定归开发商所有,则归其所有,如约定归全体业主所有,则归全体业主所有;没有明确约定的,归全体业主所有。
小区车位是否属全体业主共有,关键在于该车位是否摊入公用建筑面积。如车位面积不计入总建筑面积,又系独立单元,不属公共使用空间,无法判定属业主共用,因此,针对业委会要求确认车库权属归业主共有的请求,没有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小区内有些区域(包括道路和绿化带等)是属于小区业主所共有的,在这个公共区域停车是否收费,决定权就握在全体业主或小区业委会手里。收取的停车费到底如何使用也由全体业主决定。如果全体业主约定要委托物业服务公司收取停车费,业主就应按约定付费。如果利用道路等其他公共场所,给业主停车并收取停车费,用于小区日常维护和业主们的福利,这种做法是可取的,但需经业主大会同意之后,报物价部门备案,收费项目经物价部门审批、核定之后才能收费。如果小区的停车收费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登记许可,明显属于违规收费,车主可拒绝交费。
二、车位业主权利
如果是额外规划的停车位,属于业主所有物业公司无权对外出租。
如果是小区配套的停车场,那么停车场产权一般是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并分成,在满足了本小区租户的使用后,物业公司确实有权对外出租。
需注意以上一点,首先满足本小区租户优先使用。
三、车在车库被撞物业应该承担吗
车在车库被撞物业应该承担。停车场的经营者是物业服务企业,车主停放车辆为此支付了车位管理费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管费用给物业公司,物业有责任和义务对业主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安全履行相关义务,发现有隐患的要及时排除、不可抗力排除的应当及时通知车主把车辆移走防止危害发生,因物业没有履行合同服务义务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全文1.4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