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立案标准:如果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之便,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从中获取了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非法利益,即应当予以立案,追究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相应的刑事责任。
一、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立案标准的规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
二、非法经营类似经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非法经营类似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对象是竞业管理制度和国有企业的利益;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为自己或他人经营与其任职的公司,企业同类经营,获得非法利益,数额巨大;
3、主观方面为故意;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并具有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法律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种类有哪些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类型有贪污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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