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赠人需要购房资格吗
一般而言,受赠方必须具有买房的资格才能获赠房屋;但是,对于同一家庭之间的赠与,不需要进行购房资格核验。
按现行限购政策,受赠方须具有购房资格才能接受赠与。赠与房产办理产权过户前,应先到网签窗口进行受赠人的买房的资格核验,核验通过后,房屋登记部门才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过户登记完成后,获赠房屋将计入受赠人家庭的房屋拥有套数内。
需要指出的是,同一家庭成员之间互相赠与房产,不需要进行买房的资格审核,如父母将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因父母与未成年子女算一个家庭,家庭房屋总数没有增加,所以无需审核买房的资格。
二、房屋赠与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
(二)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三)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
三、赠与人过世后赠与合同是否有效
赠与人过世后赠与合同有效,不会因为对方死亡就让赠与合同失效的,要看履行条件和合同内容。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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