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不完全履行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有履行行为。不完全履行的基本条件是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履行的,可以构成不履行,不完全履行;
2、债务人的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的内容。债务人履行债务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债权人的利益,债务人的履行不能给债权人带来损害。这是法律对债务人最基本的要求。在不完全履行的情况下,债务人违反了这一义务,未能按照债务的目的履行债务;
3、必须归责于债务人。可以归责于债务人,是指债务人对债权人履行债务造成的损害。在缺陷支付中,无论债务人主观上是故意的还是过失的,只要交付的标的物有缺陷,债务人都应当负责;在损害支付中,由于债务人的履行造成债权人其他利益的损失,债务人主观上应当具有故意或者过失。
代履行的条件包括什么
代履行的条件包括:
1、行政决定确定的当事人的义务是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
2、当事人在行政决定要求的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该义务,或者没有能力履行;
3、经行政机关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
4、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状态或者后果具有现实的或者必然的危害性;
5、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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