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含当月)之后达到退休年龄,2018年4月(含当月)前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可享受政策的补缴时段,从2006年7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未参加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农转居养老保险时段,男性不早于45周岁,女性不早于40周岁,同时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申请一次性缴费的人员需向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如区社保中心)申请。
补缴条件
1、本市户籍或外地非农业户籍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3、社会保险账户在长沙市
4、社会保险账号处于暂停参保状态的灵活就业人员
补缴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外地户籍还需提供
1、医疗保险未参保证明(户籍地社保机构)
3、居住一年以上证明(居住地居委会)
4、就业证明(社区劳动保障中心)
补缴流程
单位办理—已经工作
1、单位经办人到长沙市劳动保障局二楼政务服务大厅“异动申报”窗口打印断档补缴单
2、个人持业务单据到指定银行缴费
全文38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