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迁入人员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2、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
3、《房产证》复印件;
4、《结婚证》复印件或民政部门证明,离婚后再婚的须提供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复印件;
5、《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达到结婚年龄的未婚子女须本人填写《未婚状况个人声明》;
6、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单位档案复印件(盖章)
7、迁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8、省外投靠须填写《省外人口迁入呈批表》一式二份。
一、办理关系证明需要什么资料
亲属关系公证,需要到本人或本人亲属户口所在地的市级以上公证处办理。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
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2、所需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户口簿;
(3)申请人为外国国籍的,提交所属国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无单位的由住所地政府部门出具;
(5)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6)申请人提交关系人的护照或身份证、旅行证和其他可证明关系人身份的证明材料;
(7)其他应当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孩子户口在母亲名下怎样转父亲名下
这属于亲属投靠的情形,去派出所户籍科开亲属关系证明即可,下面具体介绍一下:
1、亲属投靠情形: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亲属关系;
2、办理程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县局审批后签发户口准迁证;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办理条件;
3、所需材料: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迁入常住户口表》(表上需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身份证;迁入人员户籍证明及关系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全文91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