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金约定无效的情形如下:
1、有违约金条款的合同无效、撤销、不认可或者不成立,违约金协议无效;
2、当事人约定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并存,使守约方获得不当得利,可以认定违约金协议无效;
3、在法定违约金场合,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违反法律规定无效,一般部分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在约定违约金时,不仅要保证主合同的有效性,还要保证违约金的协议符合法律规定。
借条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涉及刑事犯罪,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3、感情债所产生的借条
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出轨劈腿等),会写下借条,但实际中并没有这笔借款支付的凭证。如果分手或者离婚了,一方拿着借条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还钱,经法院查实,如果借贷行为没有实际发生,原则上不予支持,
4、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5、主体瑕疵
如民间借款合同的主体是自然人的,且行为能力存在瑕疵的,则该民间借款合同的效力也存在瑕疵。如果该自然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但该合同得到其监护人的追认,则该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否则该合同无效。
只写借条却不借钱的行为,借条根本就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如果被起诉,不需要被告方去证明对方没有借钱,需要原告证明把钱借给了被告,若原告提供了虚假的证据材料,原告要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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