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子面临拆迁如何评估其价值
拆迁估价的方法主要有:
1.根据实际评估时间点计算重置价值;
2.预估预期收益进行计算;
3.参照类似的房地产市场价值;
4.预估土地开发后扣除相应税费的价值进行计算;
5.评估土地在进行实际区位确定的价值。
拆迁评估是我们通常说的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指的是在拆迁公告下发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价格评估确定的行为。
二、拆迁企业应由哪方选择评估公司
拆迁企业应由拆迁人或被拆迁人选择评估公司。可以由拆迁人推举估价机构,也可以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一同选择估价机构,无法达成一致的由拆迁管理部门出面干涉,还可以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已公示并符合条件的估价机构。
三、对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不满意能不能拒绝签字
对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不满意能拒绝签字,并且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根据法律规定,征收房屋的补偿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同类型房屋的市场价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n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n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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