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入伍,体检一般安排三次:
1、第一次在户籍所在地的武装部,属于初检,具体时间由当地征兵办确定2、第二次是全面体检,也叫上站体检,是县市区武装部组织的,通常安排在县市区医院,具体时间由当地征兵办确定3、第三次是入伍后的一个月里,是在部队里面实施的,叫复检。
兵役登记完一定要兵检吗
如果不想当兵,就可以不用进行体检。兵役登记后不用强制体检,应征入伍才需要体检,体检达标,符合要求才能正式应征入伍。兵役登记需要网上登记打印相关表格和文件携带身份证打印的材料去街道的武装部办理兵役证。兵役登记是一项兵役工作制度,无论参不参军,适龄男性公民都应按时进行登记或核验,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如果今年不想参军,可只进行兵役登记,兵役登记时最后一步选择“仅兵役登记”。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应当督促本校适龄男性学生进行兵役登记。普通高等院校在进行新生学籍及在校生学年学籍电子注册时,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在学生毕业离校时,应当查验学生兵役登记情况,没有登记的,应当督促学生登记。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带有强制性。
《征兵工作条例》
第四十条新兵到达部队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检疫和复查。经检疫发现患传染病的,应当及时隔离治疗,并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复查发现入伍前有犯罪嫌疑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第四十一条新兵在检疫、复查期间,发现因身体、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现役的,作退兵处理。退兵的期限,自新兵到达部队之日起至部队批准之日止,属于政治条件不合格的,不超过90天于身体条件不合格的,不超过45天。其中患有传染病或者危重病的新兵,部队应当及时给予治疗,同时通知原征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待病情稳定后作退兵处理,退回时间不受限制。退兵后不再补换。
第四十二条属于身体条件不合格退兵的,须经驻军医院(武警部队须经总队医院或者地、市人民医院)检查证明,经师(旅、武警总队)以上单位的卫生部门审查,报师(旅、武警总队)以上单位的司令机关批准于政治条件不合格需作退兵处理的,部队应当事先与原征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联系查实,确属不合格的,经师(旅、武警总队)以上单位的保卫部门审查,报师(旅、武警总队)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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