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崇左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符合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
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办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二、崇左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三、崇左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受理条件
申请项目符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二十九第一款: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许可的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并落实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防护措施;(二)申请涉路施工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的要求。
四、崇左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办理地点
崇左市石景林路和花山路交叉路口,市公安局对面。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交通运输局11-16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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