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
1、同居的一方有配偶,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
2、两人不以夫妻名义;
3、两人是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法律规定,在夫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存有不正当关系的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请求向有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一、因外遇而离婚可以要求什么赔偿
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两种行为时,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无过错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并且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但由于每件离婚案件中过错行为引起的离婚损害各有其特殊性,故而赔偿金数额也不尽相同。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可以由夫妻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酌情确定。
物质损害赔偿一般遵循全部赔偿原则,即以过错方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大小为赔偿依据。
精神损害赔偿,考虑过错程度、手段、场合、后果、影响等具体情节,以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为准,同时考虑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达到抚慰婚姻无过错方心理创伤和精神痛苦的目的,同时体现出对过错方的有效制裁。
二、出轨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出轨包括一般的婚外情行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一般的婚外情是指男女双方与婚外异性,除同居或重婚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重婚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三、夫妻一方过错怎么去定性
夫妻一方过错具体如下:
(一)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二)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三)实施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必须是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如,生病不给治、不给饭吃、不照顾等等。因此,像平时大家所说的,一夜情、通奸、嫖娼等等行为,都不算过错行为,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会不会照顾受害方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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