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公证处公正需要几个工作日
遗产公证只要前期手续(提交材料)具备,在公证处办理公证,能够立等可取(当场出具公证书)。如果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等,会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同出具公证书。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二、土地确权后是否可以继承
是否可以继承需要根据不同情况确定。
(一)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的情形:第一,属于村集体成员,与父母共同生活;特别注意,即使子女已经自立门户,拥有了一套宅基地,但是仍然有权继承,而且村集体也有必要进行确权工作;第二,没有和父母共同生活,但是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也有权利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但是,之后便不能再重新申请宅基地。
(二)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情形:第一,子女户口迁入城市;第二,外嫁女。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的政策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女儿出嫁后,如户口随之迁移到男方户口所在地,即失去了继承父母土地承包权的权利,但是却可以和丈夫一起,继承婆家的土地承包权。
三、遗嘱分配条件是什么
遗嘱继承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虽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但遗产中遗赠扶养协议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进行继承。
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首先,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其次,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因为只有合法的遗嘱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未先于遗嘱人死亡。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资格。丧失或放弃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即不再具有继承资格,不能再适用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时,不适用遗嘱继承,也不发生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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