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要看你们单位的性质以及相关章程,如果是国企和事业单位员工,就不能参与入股投资。但在实践中,可以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以家人或者其他亲友的名义,代为参股。这一切都是我国为了避免以权谋私的情况出现而设立的。
2、禁止国有企业职工投资与本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以防止通过不当行为向职工持股、投资企业转移国有企业利益。
3、国有企业职工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为本企业提供燃料、原材料、辅料、设备及配件和提供设计、施工、维修、产品销售、中介服务的企业;不得投资与本企业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关联业务的企业。
4、职工入股原则上限于持有本企业股权。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及其各级子企业(指全资、控股子企业)改制,经国资监管机构或集团公司批准,职工可投资参与本企业改制。若有需要的,也可持有上一级改制企业股权,但不得持有自身企业所出资各级子企业、参股企业及本集团公司所出资其他企业股权。
5、国有企业剥离出部分业务、资产改制设立新公司引入职工持股时,新公司不得与该国有企业经营同类业务;新公司从该国有企业取得的关联交易收入或利润不得超过新公司业务总收入或利润的1/3。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设立的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国有企业还应当在年度财务报告中披露与职工投资企业构成关联交易的种类、定价、数量、总金额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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