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捡到的钱包送回,有权得到悬赏广告中的报酬吗?
1、将捡到的钱包送回,有权得到悬赏广告中的报酬。张贴悬赏广告属于要约,行为人完成悬赏广告中约定的行为的,属于承诺。要约一经承诺,若无其他效力瑕疵便成立生效,双方当事人应当受其内容的约束。因此,将捡到的钱包送回,有权得到悬赏广告中的报酬;
2、悬赏广告人对于送回钱包的人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当悬赏广告人拒不给付报酬时,送回钱包的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九条
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二、想得到悬赏广告中的报酬请律师有什么用?
1、律师可以帮助确定悬赏广告中报酬的种类及数额,广告人有明确表示的,应依其表示;未有明确表示的,如广告中含有“定重谢”、“必重赏”等内容,不影响悬赏广告的构成。实际操作中,可以斟酌指定行为的性质内容、完成该指定行为所需之劳力及费用以及交易惯例,按照公平原则来确定;
2、律师可以运用其专业的法律知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捡到钱没人认领要如何处理?
1、收归国家所有,捡到钱没人认领,自公告满一年后,归国家所有;
2、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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