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为悬赏人来讲,发布悬赏广告要慎重,悬赏广告一旦发出后,要信守承诺,向完成特定行为的人及时支付许诺的报酬。
2.完成特定行为的人可以向悬赏人主张报酬,该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
3.不知悬赏广告而完成悬赏广告指定行为的人,其也享有报酬请求权,也可以向悬赏人主张报酬。
4.完成悬赏广告指定行为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无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也可主张报酬请求权。
律师补充:
悬赏广告的相关特点有:
1、有偿性
所谓悬赏,顾名思义,就是指用出钱或者奖赏的办法公开征求别人的帮助以完成自己难以完成的事情,按广告发布人的要求他人完成其指定行为,广告发布人就必须支付约定的报酬,这样才能保证广告者和行为人两者间的利益平衡。
2、行为人的不特定性
悬赏广告是公开向不特定的人做出的,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其所规定的行为,广告发布人的目的即得以实现,行为人就应该享有获得报酬的请求权。
3、注重结果性
广告发布人发出悬赏广告,是为了追求一定结果的实现,至于行为人如何完成该行为,他是不关心的,相反,行为人只要没有完成指定行为,不管付出了多大的代价,都得不到报酬请求权,广告发布人也没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在悬赏广告当中,更加注重最后的结果,而不看重具体的过程。因为在悬赏广告当中,明确约定了最后的结果。如果没有完成最后的结果的话,那么也是获得不了其约定的报酬的。只要行为人完成了指定行为,都具备对广告人的报酬请求权。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九条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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