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落户证明怎么书写?
普通迁入证明:
兹有XX省XX县XX镇(乡)XX村(居委会),姓名XXX
,性别X,民族X,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因XXXXX(某原因)
,现同意将户口迁入本村,请有关部门给予办理。
特此证明!
村民委员会(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二、户口迁移办法及所需资料
1、所内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2、属婚迁的入户,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
3、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4、所间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5、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6、跨区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审批;
7、婚迁住户须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
8、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住户,须交房产证复印件。审核通过,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回来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四条被假释、缓刑的犯人,被管制分子和其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迁移的时候,必须经过户口登记机关转报县、市、市辖区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才可以办理迁出登记;到达迁入地后,应当立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第十五条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是需要在大城市落户的话,一定是要首先注意相关的迁入地的落户政策的,此时也是为了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户籍权益等。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