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罪免于起诉怎么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明文规定,倘若涉案当事人并无任何犯罪事实,亦或是该法律条款第十六条所涉及的情况之一得以成立,那么人民检察院便有职责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若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可予以免除刑罚时,人民检察院同样有权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就危险驾驶罪这一特殊案件而言,若犯罪嫌疑人经由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则应对侦查过程中所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进行相应的解除。
此外,若被不起诉人需接受行政处罚、处分或违法所得需被没收,人民检察院应提出检察意见,并将其移交至相关主管机关进行处理。相关主管机关应在收到处理结果后,立即向人民检察院通报。因此,若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最终获得了不起诉的处理,那么与此相关的财物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理应得到解除;而对于可能需要接受行政处罚、处分或违法所得需被没收的情况,则应由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意见,并将其移交至相关主管机关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二、危险驾驶罪免处罚吗
倘若涉案人员被判定为构成了危险驾驶罪,然而其情节表现出显著的轻微性且对社会公共安全所造成的危害较小,那么可以考虑免除其刑事处罚。
然而,在犯罪情节轻微无需判处刑罚的情况下,仍需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斟酌是否给予训诫、责令其具结悔过并做出书面承诺,公开表示歉意以及赔偿相关损失等处理方式。
此外,主管部门亦可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对涉案人员采取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措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危险驾驶罪免于起诉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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