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左右,用人单位应书面了解劳动者的意向;2、对有续订合同意向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及时确定是否与其续订的意向;3、双方当事人协商要约和承诺,实际是对原合同条款审核后确定继续实施还是变更部分内容;4、协商一致后,双方签字或盖章。实际操作中可以重新签一份,也可以填写续签合同单(该续签单一般附在劳动合同后面)。
续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1、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续订有关事项、自动顺延。
2、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左右,HR应当了解员工意向。先征求员工意见是否续订,协商续订合同事宜,避免不续订的补偿金。
3、协商续订合同的期限、报酬、特别约定等,充分沟通。
4、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各条款确定后,双方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
5、建议:将劳动合同起始期限统一调整到1月1日至12月31日,便于统一操作,避免漏签、遗忘,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双倍工资或无固定期劳动合同风险。
未及时续订,需付双倍赔偿。《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动合同坚决不能出现中断的情形,员工的原合同期满了,那么就要有新的合同约定出现,事实上也就是连续签订,不能出现中断或劳动合同空白,否则劳动部门可以视为无签订劳动合同或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条例》第7条还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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