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的资金去向
时间:2023-03-14 20:21:10 7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这个问题。根据学者统计,从1980年代以来,全国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累计超过1.5万亿元。这笔巨额资金的去向一直混沌不清。赞成取消社会抚养费的人士认为,从国家审计署公布的报告看,实际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绝大部分用来支撑计划生育体系,甚至有的被挪作小金库,真正投入到孩子成长所需的公共资源上的却极为有限。

支持社会抚养费征收规范的相关专家则认为,这些问题通过《条例》的修改,通过在贯彻执行上的强化和相关信息的透明,将有可能得到解决。

根据时间表,《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将持续到2014年12月20日。国务院法制办将汇总各界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做出社会抚养费存废的决定。

只要是不满足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之下的出生的孩子都是需要缴纳社会扶养费的,征收社会抚养费用金额的计算方式和征收标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并且按照当地的相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来确定的。但是征收社会抚养费存在很多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进行优化。

一、非婚生子女已经缴社会抚养费可以上户吗

非婚生子女已经缴社会抚养费可以上户的,给非婚生子女上户时首先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些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也可以接受委托作出征收决定),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缴费的数额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确定,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有所不同。社会抚养费原则上应该一次性缴纳,如果确有实际困难,可以书面申请分期缴纳。

对于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发生在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部门按照现居住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生育行为发生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征收标准;生育行为发生时,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都没有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已经在一个地方缴纳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被再次征收。

缴费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和缴费证明,就可以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户籍科)申请登记了。

二、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

计划生育,是有计划的节制生育是人口控制的一种,常见方法有生育控制、增加家庭生育的间隔时间,从而减轻人口压力与家庭负担。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自1966年1月28日制订以来,对中国的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但计划生育一味的只控制人口数量,忽略世代更替,造成国家严重的老龄化,未富先老的格局。超生虽同以往不同了,那么具体的罚款标准是什么呢?关于超生新政根据2014年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条例》第一次明确提出了,违规生育二胎的处罚方式。当事人违反了《条例》,违规生育子女的、非婚生育子女的及非法收养子女的,都需要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其中,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根据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双方的家庭实际总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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