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每个月缴纳的社保费用都会进入两个账户,其中企业承担75%的社保费用,个人承担25%的社保费用。缴纳社保的钱到了两个账户中,一个是统筹账户,一个是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中又分为个人养老账户和个人医保账户,个人缴纳的医保会全部计入到我们的个人医保账户中,企业缴纳的医保按一定比例也会划入到个人医保账户中。可以在平时看病的时候直接垫付医疗费用。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会计入到个人养老账户,和日后领取多少养老金直接挂钩。
社保停交了医保卡里的钱还能用吗
还可以继续使用。
一般情况下,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但后来由于辞职等原因停缴,那么医保账户将在停止缴费的次月被封存,就不能享受医保待遇了。这是因为医保跟养老保险不一样,医保是现收现付,用现在的钱看现在的病,缴费就能享受医保待遇,不缴费就不能享受。
但医保卡里剩下的钱不会清零和作废。在账户封存期间,医保卡里的剩下的钱依然可以使用,可以用于在医保定点医院看病就医,持卡结算,一直到医保卡里的钱用完为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部属各单位:
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是提供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的载体(文中“社会保险”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下同),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是人民群众体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直接窗口。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的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不断加强,人民群众享受到了更加便捷的服务。但同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分散、信息系统繁杂、服务标准不统一、业务协同困难、风险防控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仍然存在。为加快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的决策部署,提升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便捷化水平,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在社会保险领域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发力,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整合经办资源,创新服务模式,优化业务流程,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规范。加强顶层设计,健全标准体系,逐步统一各级平台的服务形象、服务事项、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构建全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一盘棋新格局。
坚持资源整合。聚焦经办机构分设、服务资源分散和信息共享不畅的难点和痛点,加快推进经办机构、服务场所和信息系统整合,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
坚持创新引领。强化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平台建设中的创新应用,推进业务互联互通、协同共享,优化经办服务模式。
坚持统筹联动。注重统分结合,全国整体推进、分级同步建设,形成分工负责、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地区协同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
坚持风险可控。逐步完善风险防控分类与管理,加强权责分明、相互监督的岗位配备,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信用管理体系,确保平台运行平稳。
(三)工作目标。以全国一体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和信息系统为依托,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以标准规范为保障,采用窗口服务、网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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