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会出现多种法定情形导致审理期限延长。是否合法,还要看延长的理由是否合法。有些案件开庭一年之后判决的,也是合法的。
一、民事案件三个月没判,到法院还要离婚吗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法院普通程序审理的期限为6个月,简易程序为三个月,二审为三个月,如果简易程序超三个月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如果是二审的,可以延长审理期限。民事合同纠纷法院开庭三个月未判决应该是普通程序,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为6个月,所以会应该在剩下的3个月里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二、办案立案后会多久才能开庭
关于立案后多久开庭的问题,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以上是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开庭的时间不会超过审限,因此,在上述的期限内,何时开庭由法院自行安排。
三、刑事立案后长期不结案怎么办
可以向相关监察机构进行投诉。
一、原告不撤诉的。法院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判决,不存在案件自动取消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延长3个月。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为3个月,不得申请延长,如无法按时审结,应转入普通程序。
二、法庭开庭审理时,原告无故不到庭的,按撤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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