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获取他人账号信息的行为被视为盗取账号,若此种行为并非由卖方所为,那么买方并无权对卖方进行追责,除非存在确凿证据证实卖方蓄意盗取账号或者企图通过某种手段恢复失去的账号权限。
一旦交易完成,所出售的账号所有权便归属于买方所有,无论买方因为自身疏忽或者遭受他人恶意盗窃而造成损失,其责任均应由买方自行承担。
针对此类问题,建议买方寻求警方援助以追究盗取账号者的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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