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法律上如何判定是否为交通事故逃逸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逃逸:
1.明知发生事故,仍驾车或弃车逃离现场;
2.认为对事故无责任,驾车离开;
3.有酒驾和无证驾车嫌疑,报案后仍不听候处理;
4.把受害人送院后,没报案且无故离院;
5.把受害人送院后,留假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6.在接受调查期逃逸;
7.离开现场后不承认曾因其原因导致事故,但交警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了事故。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二、交通事故逃逸后交强险理赔吗
交通事故逃逸后交强险会理赔,肇事逃逸的,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交强险,交强险条款里面没有就肇事逃逸不赔的免责条款。交强险的法律性质与商业险不同。商业险是投保人为分散风险、“转嫁”自身责任而投保的险种,交强险则更具有公益性质,它的首要目的在于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及时、合理地填补其遭受的损害,进而维护社会大众的安全与权益。
三、交通事故逃逸过后可以取保吗
交通事故逃逸过后符合条件的可以取保。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n(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n(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n(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n(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n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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