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在离婚过程当中取证环节并不涉及到所有银行机构的全面审查。
一般情况下,法院会依据双方所提交的财务信息以及具体事实状况来判断是否有必要针对特定的银行账户展开深入调查。
倘若其中一方对另一方涉嫌隐瞒或者转移夫妻共有财产的行为产生了疑虑,并且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或者线索,那么法院便有可能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相关的调查工作。
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确保离婚时财产分配的公正性与合法性得到充分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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