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项目实行招标投标有哪些要求?
1。下列需要委托拆迁的城市房屋拆迁项目应当进行招标:一是政府财政投融资,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二是民间财政投融资,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拆迁房屋。二是房屋拆迁招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三是各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本区范围内房屋拆迁的招投标管理,区房屋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第四,房屋拆迁项目可以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在市级以上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具有房屋拆迁资质、实施能力的三家以上单位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项目和良好的信用。招标公告和招标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拆除工程的性质、实施地点、拆除范围、拆除期限和取得招标文件的方式。(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拆迁招标文件。拆迁工程招标文件应当载明拆迁工程概况(含勘察、汇总资料)、招标单位资质要求、招标文件内容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进度计划,拆迁期限、验收方式、支付方式、奖惩措施等6。房屋拆迁安置总成本的底价是以现行房屋拆迁法律政策为依据的。总成本包括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停工补偿费、拆迁附属设施补偿费、室内装修补偿费、过渡费、搬迁费、提前搬迁奖励、拆迁管理费、拆迁代理费、不可预见费等>七。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响应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
(3)拆迁组织方案的实施;
(4)投标人和项目经理近年来的工作表现;(五)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和有关证明材料。8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最高保证金不得超过拆迁代理费总额的30%。
在与中标人签订拆迁委托合同后5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给未中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转换为履约保证金。9、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时组织招标人开标。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点。
拆迁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除邀请所有投标人外,还应邀请区纪检监察部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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