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主要发生在以下方面:
1、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处分股权;
2、公司未根据法律规定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未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求其他股东意见。
一、要如何认定隐名股东
认定隐名股东的办法:
1、隐名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
公司股权的确认,不能简单机械地适用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资料等,要充分考虑实际出资人的权益,一般来说,谁实际出资,谁就拥有最终的股权;
2、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换句话说,其他股东明知隐名股东存在的,也就是默认同意隐名股东持有股权,故应该认定隐名股东持有股权;
3、公司一直认可其以实际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的。这是不少隐名股东确认股权的实质性条件,值得注意;
4、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当然了,对隐名股东而言,只要已经实际出资的都可以向公司要求确认股权,只要经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在原显名股东同意及协助下,就可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成为显名股东了。
二、公司怎么添加股东
公司添加股东可以通过转让部分股权的方式,具体的流程为:
1、经过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以外的人;
2、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三、未取得股东资格转让股权有效吗
如果未取得股东资格,对股权是没有处分权的,股权转让行为是无效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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