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中,所谓的拆迁安置合同只要不是房屋产权人签订的,通常都是无效的,除非就是事后得到房屋产权人的追认。房屋是房屋产权人的私有财产,其他人签的话就是无权处分。
所以,拆迁人的拆迁安置合同上没有你的签名的话,那么即使他想主张拆迁房屋的权利,那么也是不可以的。
但是,这里需要注意一点,就是经常有人亲戚或是邻居是替屋主看管房屋的,那么即使他们本身有管理权,但是代签拆迁安置合同其实就是超越他们看关房子的权限,因此,这份拆迁安置合同可能就会变成效力待定的合同,只有等到真正的屋主出现,并追认了这份合同,那么,合同才是有效的。
因此,如果你是叫你家亲戚或者邻居看管房屋的话,那么这份拆迁安置合同照样得得到你的认可才是有效的。要是对方依旧没有取得你的同意,就执行了合同条款,造成你损失的话,如果是开发商,那你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其实,不管是上面哪种情况,所谓已签的拆迁安置合同在现在就是还没得到法律效力的,所以,拆迁人要是想要动你家房子的话,你都可以去法院告。
当然,要是对方是政府什么的话,那么建议你可以先走走行政复议的途径解决。你要申请行政复议的话,就是要交申请书或是口头直接跟拆迁人的上一级机关申请,接着就等着对方受理给结果。
代签的居间合同有效吗
代签的居间合同如果有合法的授权委托,那么就是合法有效的。而在法律规定之中,还存在一种情况,即如果代签人没有被代理人的书面的授权委托书,但是,居间合同签了以后,即使得到被代理人的认可追认的也是有效的,还要看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如果不违反法律规定,内容也是有效的。因此对于代签的居间合同,应该根据上述的相关规定来进行认定。
全文68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