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就是土地证和房产证合二为一,统称为《房地产权证》。按照我国相关部门规定有关房屋所有产权是需要进行登记的,而这个产权所指的就是完整的产权,它主要包含了房产以及土地的使用权。若是要登记不动产权,那么申请人则必须把房地两证合二为一来登记,这是为了避免个人的产权与权利相冲突。
房产证和不动产权证有哪些区别
房产证和不动产权证的区别,具体如下:
1、内容不同,两者之间,内容上是有很大的不同的,对比房产证的内容,不动产权证书中的信息更多的是不动产的登记信息,而且不动产权证书比较重要的一个变化就是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这将会是标记不动产的一个重要信息;
2、发证机关不同,两个证书的颁发的发证机关是不一样的,房产证上的印章基本上都是由房产管理局统一颁发的,但是负责给不动产权证上盖章的,是统一负责不动产登记的部门;
3、费用不同,办理两个证件所需要的费用也是不一样的,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根据房屋的土地面积和房产面积不同要进行两次测绘,所以要交两次的费用,以及两次的制作证书的成本费用,而不动产证只要一次就行,费用也都只收取一次,在购房的时候,也不用在许多部门之间来回跑,所有手续都可在一个地方完成。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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